很多老闆都說我們是「責任制」沒有加班費。結果最後賠慘了

責任制實施需符合法規,不能隨意宣布。法定工作類別需經主管機關核備,約定內容須書面確定。即使責任制,加班費仍需支付。雇主對責任制存在誤解,認為可不受法律約束。若工作不符合條件,責任制約定無效,可能面臨法律責任。企業主應了解相關法規,確保合法程序,保障員工權益,避免糾紛。

結果最後賠慘了

這幾年我輔導多家企業的勞資糾紛

發現許多老闆總讓員工實行「責任制」

意思就是:把事情做好才算下班

「責任制」對還是不對 ?

那問題來了

究竟政府沒有明確規範的「責任制」

哪些產業和職業才能實施呢?

答案是:有的

因為勞基法這幾年早就改了有明確規定

【依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經本部核定公告之工作者(如附件),得由勞雇雙方另行約定…等責任制的勞僱關係。】

很多僱主還活在過去,自己宣布實施就可實施,現在沒在名單內的

一律不准責任制,而且員工名單還需要報備當地機關。

很多雇主以為自己是合法的,但” 那是以前”,

現在法規早改了,被罰的莫名其妙

當然,責任制打卡若產生加班費

這又要是雇主接下來想知道的問題了

勞基法就是這樣,細節很多

多數老闆覺得複雜,就隨便弄弄

甚至有些人會斬釘截鐵地跟你說,這個不用管啦

但明明有一堆企業,被檢舉到不要不要的,還差點倒閉

總之我準備了一堂60分鐘的免費直播課:

是「專門給中小企業的勞資糾紛自術防身術」

在直播中會跟大家分享

1.如何用一張檢查表預估被檢舉會罰多少錢

2.省下律師費依照範本撰寫出合法勞動契約書自保

3.小公司不花錢每年申請政府10萬元訓練經費運用

4.如何輔導問題員工與合法資遣或解僱員工年後離職雇主不答應恐遭罰百萬?

60分鐘的直播課,讓你用最簡單的方式學會最複雜的勞基法!

還會解答一堆讓你提心吊膽的問題

勞基法-全國法規資料庫

瀧橒企業顧問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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