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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用員工一定要寫勞動契約嗎?
雖然法律不強制要求簽訂勞動契約書,但對雇主有三大好處:首先,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避免糾紛;其次,保護公司機密與智慧財產權,防止離職員工洩露資訊;最後,有利於公司管理,清晰規範工作時間及考勤制度。總之,簽訂勞動契約書對公司運營至關重要,值得重視。
雖然法律不強制要求簽訂勞動契約書,但對雇主有三大好處:首先,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避免糾紛;其次,保護公司機密與智慧財產權,防止離職員工洩露資訊;最後,有利於公司管理,清晰規範工作時間及考勤制度。總之,簽訂勞動契約書對公司運營至關重要,值得重視。
年輕人選擇自主創業而非成為雇員的原因,不僅僅是追求夢想,還包括勞資雙方的不平等。雇主普遍認為勞基法偏袒員工,而員工則感受到雇主的壓榨,導致雙方互相猜忌,面試過程如同諜對諜。
在新世代人才荒的背景下,企業主需改變傳統的雇主思維,尋求與員工的和諧關係,而非對抗。勞基法的複雜性使得許多小企業主在管理上感到困難,這也促使他們參加專為中小企業設計的勞資課程,以了解法律並保障雙方權益,從而提升公司運營的健康度,專注於業績增長
員工在網路上發表負面言論,甚至散布公司謠言,已成為許多企業面臨的公關危機。這些行為可能源於不滿或情緒發洩,但若涉及洩漏商業機密或惡意誹謗,將對公司聲譽造成嚴重影響。為了防範此類事件,雇主應在勞動契約中明確規定薪資結構及智慧財產權等細節,並指出員工在網路上發言的界限及可能的後果。這樣的措施能提高員工的警覺性,避免隨意發言造成的損害
近期有老闆因業績不佳而決定不發放三節獎金,結果遭到員工檢舉並引發勞檢調查。雖然《勞動基準法》並未強制規定雇主必須支付三節獎金,但若雇主在招聘時明確承諾將其作為薪資的一部分,則不發放可能構成違約。這起事件提醒雇主需仔細檢視勞動契約中的條款,以避免因未遵守承諾而面臨損害賠償責任。
解僱不適任員工需謹慎,雇主必須先進行教育訓練和輔導,並保持詳細紀錄。解僱必須符合「情節重大」標準,最終由法院判定合法性。保持冷靜、避免情緒化溝通,並考慮尋求法律或人力資源專業協助,以確保解僱程序的合法性和正當性。遵循法律規定可降低風險,有效管理團隊。
三節獎金非法定福利,但若列入勞動契約,雇主須履行。業績不佳暫停發放,可能遭員工檢舉。雇主應定期檢視契約,避免疏忽承諾。勞資糾紛多源於未履行明確承諾。免費直播課程提供預估罰款、撰寫契約、申請訓練經費等防範方法。